新標準灌砂法密度試驗儀
一、 概述:本儀器是根據GB/T50123-2019《土工試驗方法標準》制造生產,*符合本試驗規范。
二、 儀器結構
1、本儀器設備符合下列規定:灌砂法密度試驗儀(圖1):包括漏斗、漏斗架、防風筒、套環、附有3個固定釘。
三、 使用方法
1、選定具有代表型的一塊面積約40*40cm的場地并將地面鏟平。檢查填土壓實密度時,應將表面未壓實土層清除掉,并將壓實土層鏟去一部分,其深度視需要而定,使試坑底能達到規定的深度。
2、稱盛量砂的容器加量砂的質量。按圖1所示,將儀器放在整平的地面上,用固定器將套環固定。開漏斗閥,將量砂經漏斗灌入套環內,待套環灌滿后,拿掉漏斗,漏斗架及防風筒,無風可不用防風筒,用直尺刮平套環上的砂面,使與套環邊緣齊平。將刮下的量砂細心倒回量砂容器,不得丟失。稱量砂容器加一次剩余砂質量。
3、將套環內的量砂取出,稱量,倒回量砂容器內。環內量砂允許有少部分仍留在環內。
4、在套環內挖試坑,其尺寸符合表1.2的規定。挖坑時要特別小心,將已松動的試樣全部取出。放入盛試樣的容器內,將蓋蓋號,稱容器加試樣質量,并取代表性試樣,測定含水率。
表1.2試坑尺寸與相應的大粒徑(mm)
試樣大粒徑 試坑尺寸
直徑 深度
5(20) 150 200
40 200 250
60 250 300
200 880 1000
5、在套環上安裝上防風筒、漏斗架及漏斗。將量砂經漏斗灌入試坑內,量砂的下落速度應大致相等,直至灌滿套環。
6、取掉漏斗、漏斗架及防風筒,用直尺刮平套環上的砂面,使與套環邊緣齊平。刮下的量砂全部倒回量砂容器內,不得丟失。稱量砂容器加第二次剩余量砂質量。
四、 計算方法
式中:my1------量砂容器加原有量砂質量(g)
my2------量砂容器加第1次剩余量砂質量(g)
my3------從套環中取出的量砂質量(g)
my4------試樣容器加試樣質量(包括少量遺留砂質量)(g)
my5------量砂容器加第2次剩余量砂質量(g)
my6------試樣容器質量(g)